今年以来,桂林市采取多项举措有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有序开展,以“三个纳入”为手段,强化党政责任,高位推进工作落细落实。
01
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今年,桂林市制定印发了《2023年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将县(市、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纳入到年度绩效考评中,加大对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考核力度。同时,县(市、区)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到对乡镇的年度督查和绩效考评中,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与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带头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02
纳入全市重点工作
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将其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明确落实党政同责,市长担任市食安委主任,县(市、区)对应成立相应机构,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就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03
纳入年度督查考核
今年11月,桂林市食安办制定《桂林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联合督查的通知》,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督查组,对全市17个县(市、区)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发现问题督促限时整改销号。同时,县(市、区)积极推动将纪委监委、督效办纳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责任,充分发挥“两书一函”作用,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