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腾飞爱民商贸有限公司(琉璃河镇旋转小火锅)
当事人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晓食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潞街道晓食代)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卫生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周口店左宝华商店(周口店山西刀削面)
当事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味香居餐饮有限公司(拱辰街道北极村)
当事人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上经营行为。
5、北京西贝万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阳店(长阳镇印象城西贝莜面村店)
当事人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上经营行为。
6、北京贺栏福旺农家院饭庄(河北镇全羊宴)
当事人未公示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