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张家港举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培训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进行,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部门及畜禽屠宰企业7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有关专家分别围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背景、重点内容、贯彻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了《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共十一章八十条,对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宰前管理、屠宰过程管理、检验检疫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建、改建、扩建或迁建的生猪屠宰企业均应达到规范要求,已经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的要求,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培训期间,印发了《畜禽屠宰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手册》,专家围绕畜禽屠宰企业液氨储存使用、燃气储存使用、冷库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4类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隐患,从风险点、可能发生事故种类、管控措施、排查要点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