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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掉“美颜”滤镜,还原食材本色——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照明灯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武夷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该办法,近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照明灯专项检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该办法,近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照明灯专项检查。
 
  强化专题培训
 
  开展专题培训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乡镇街道食安工作负责人、农贸市场开办者、超市负责人及部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参训,现场督促参训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销售行为。
 
  广泛宣传引导
 
  深入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销售点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及重点营业场所,查看生鲜销售区域照明灯具使用情况,分发《关于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提醒告诫书》,宣传讲解新规定要求,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现场引导消费者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警惕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
 
  截至目前,我局已排查农贸市场、超市11家,粘贴宣传海报30张,发放《关于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提醒告诫书》210份,发现不合格照明灯具25个,已督促经营者立即更换拆除。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如发现市场上仍存在使用“生鲜灯”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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