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抚州市食品安全办第三督查组深入崇仁县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并重点对学校及医院、养老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崇仁一中、江西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崇仁县启慧托育公司、银心养护中心和国储粮库等单位。详细查看了食堂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原料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并了解各食品经营主体“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
督查组对崇仁县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各单位要持续从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纠自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老百姓吃的安心、吃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