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16日,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安排,陕西省作为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交叉执法检查第七工作组组长单位,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负责同志带队,陕西、山西、甘肃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负责人为组员,先后赴新疆、青海省、宁夏开展水产养殖交叉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经营单位,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共检查水产养殖生产单位15家、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经营单位5家,召开座谈会3次,出动执法人员126余人次,抽查案卷3起。
检查组对3个省(自治区)水产养殖执法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活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督查抽检、养殖证制度落实、水产苗种管理、档案记录规范、宣传培训强化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新疆开展州(市)间水产养殖交叉执法检查、青海省特色水产品三文鱼养殖、宁夏开展垂钓饵料摸底检测等工作成效显著。同时,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养殖生产单位投入品使用记录、养殖生产记录等填写不规范事项,及时反馈并要求立行整改。
检查组建议各省(自治区)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执法队伍力量,积极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溯源体系。
(来源:厅渔业渔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