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局、省局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与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中心等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建立健全完善三项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精心安排部署。8月28日,全省动员会召开后,许昌市第一时间响应,认真制定并及时印发实施方案。9月5日召开动员会,对全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重点任务、长效机制、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先后2次召开推进会,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建立督查通报机制,消除风险隐患。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查专班重点督导内容和对各地年度考核内容,每周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其立行立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则通过《督查通报》形式通报属地监管部门,督其限期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持续开展不间断督导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落实落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确保如期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截止目前,该市已对2017家集中用餐单位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问题300家次,督促整改问题330个,责令5家单位食堂退出或更换了承包经营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警告)47份,罚款71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