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邯郸市地方标准《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创建规范》(DB1304/T445-2023)正式发布实施,旨在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该标准由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河北美食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等,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当超前”的编制原则共同制定,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实施,适用于经营面积在200平米以上,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销售的超市。
该标准在“总体要求、组织与制度、采购、销售、信息公开、食品安全宣传、持续改进”等7方面明确了超市品质食品管理创建规范,提出了建立智能巡查检查、食品安全预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具体要求,实现对食品从供应、物流、配送到零售终端的全程追溯,鼓励企业使用更先进的电子化追溯系统;示范引领“关键岗位的互联网+智能监管”,在现场制作区、糕点制作区、散装食品区、仓贮间等关键部位安装可抓拍的摄像头,建立智能预警机制。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在全市深入开展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有力推动食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培树100家大中型食品安全管理示范超市、2000家小型示范超市,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