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和有关要求。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把《食品安全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维护合法权益,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作用,调动消费者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社会监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持续强化舆论监督,深入报道食品安全监管成效,及时曝光问题食品和企业,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良好格局,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议要求,要坚持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断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保障机制;不断加强“互联网+”监管,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诚信体系;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依法治理、科技治理、联动治理,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食品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