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处组织召开全省婴配乳粉、特医食品代理经销商暨部分连锁经营企业行政指导会。
会议通报了我省上半年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案件查办情况,宣贯了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分连锁经营企业就如何开展好特殊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工作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特殊食品事关“一老一少一病”等特殊人群身体健康,社会关注度高,舆情燃点低,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区域。我省经营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产品类别50余种品牌,经营主体多且小、散,获证主体(许可或备案)14万余户,经营方式多样且链条长。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格局,坚守特殊食品监管安全底线,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混放销售、虚假夸大宣传和索证索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上半年全省共查处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案件1182起。
会议强调,各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品牌代理商(区域总经销)、连锁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此次行政指导会要求,加强对下游经销商、门店的指导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合法经营意识,规范依法经营行为,提升排查管控能力,把好特殊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源头关,有效防控和及时消除特殊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经营的产品种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落实安全员岗位设置,规范管控排查工作流程,闭环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二要严格进货和销售台账管理,按照《关于发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公告》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进货索证索票要求,健全完善销售台账建立,重点加强进口商品的进货查验。三要强化经营过程控制,加强进货源头、物流储存环节管控,规范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有效防控混放销售、夸大功效、未按规定条件贮存和销售过期商品等问题的发生。四要提升销售人员素质能力,强化对下游销售人员、门店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帮助销售人员准确掌握产品类型、功能和适用人群等内容,正确引导消费者选购产品、科学理性消费。五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下游经销商、门店积极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积极开展并参与科普宣传等活动,共同营造特殊食品良好消费环境。
全省24家婴配乳粉、特医食品品牌代理经销商(区域总经销)负责人,8家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