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药安委办、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联合下发《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本地区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要借鉴省内外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模式,科学合理设计多元化产品,完善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初步构建起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发展格局。
《通知》明确,要结合本地区食品产业特点、发展现状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情况,重点推动以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婴幼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醋、饮料等企业;食品经营环节的食品批发企业、大型(连锁)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餐饮服务环节的集体用餐单位(含校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经营单位等)、餐饮连锁企业、中央厨房、外卖餐饮企业等;当地特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或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等;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通知》强调,要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指南、开展先行先试等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优化保险产品,科学合理确定保险费率,积极研发创新保险产品。开展风险减量,坚持公平竞争,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定期指导投保企业(单位)开展风险教育和事故预防管理。完善理赔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建设信息化理赔渠道,简化小额理赔程序,提升理赔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食品安全高风险行业和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工作。要强化风险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推广实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可检验、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提供实践支撑和决策参考。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负责人介绍,自9月30日起,每月30日前,各地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度表、先进工作经验和重要信息及时报送省局。各市州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省政府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