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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济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当前,进入秋季,温度较高,加之汛期尚未结束,湿气较重。为切实保障好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当前,进入秋季,温度较高,加之汛期尚未结束,湿气较重。为切实保障好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认真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一律依法下架、召回、销毁,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各级包保干部认真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开展包保督导,自然灾害期间要增加督导频次。加强包保与监管工作衔接,贯通协同、信息共享,合力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广大消费者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合理选购食品,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妥善保存食品,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科学加工烹饪食品,烧熟煮透,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工具用具和个人卫生整洁;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需谨慎,选择资质齐全、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因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出现身体不适时,要注意留存证据,及时就医,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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