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通关小贴士】一文了解水果进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福州海关12360微信号
核心提示:炎炎夏日,迎来了旅游高峰期,很多朋友出境时,看到一些新鲜水果,就忍不住想给家人好友带回来尝鲜。那么问题来了。新鲜水果能不能直接携带过关呢?
  炎炎夏日,迎来了旅游高峰期,很多朋友出境时,看到一些新鲜水果,就忍不住想给家人好友带回来尝鲜。那么问题来了。新鲜水果能不能直接携带过关呢?
 
  /01/

  水果入境小课堂
 
  答案是: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要求,新鲜水果、蔬菜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擅自携带未经检疫合格的水果入境,可能造成有害生物入侵,危害农林业生产安全。
 
  怎么能让进口水果漂洋过海到碗里来呢?往下戳戳…
 
  /02/

  进口水果具体流程
 
  事前准备
 
  1.进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收货人备案,取得进口水果资质。企业登录“单一窗口”的“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2.查看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名录之内,具体可参考海关总署网站《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3.进境水果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监管场地入境,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见海关总署网站,查看路径:
 
  海关总署网站—专题专栏—业务专栏—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4.了解进口水果要求
 
  01
 
  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02
 
  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03
 
  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04
 
  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05
 
  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检疫审批
 
  在签订进境水果贸易合同或协议前,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应当在报检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
 
  检验检疫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海关收到申报信息及随附资料后,会对企业的报关单证及附件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布控指令,对货物进行检查或查验。海关查验又分为机检查验与人工查验。
 
  1.机检查验。主要指通过H986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发射高压电子束对集装箱内的货物进行扫描成像,通过分析机检图像,判断申报的货物是否有夹藏、夹带。
 
  2.人工查验。
 
  01
 
  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02
 
  按要求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03
 
  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04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那么重点来了
 
  未完成现场检疫的进境水果,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场所,不得擅自移动、销售、使用。
 
  结果评定
 
  01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放行
 
  02
 
  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须实施除害处理,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03
 
  不符合进境水果应当符合的检验检疫要求之一的、货证不符的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需对外索赔的,签发相关检验检疫证书。
 
  供稿单位:动植物检疫处、平潭海关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