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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业务培训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4  来源:南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切实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全市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化水平。8月2日上午,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议。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市局机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抽检科、执法稽查科、法制科,直属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315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保税区分局及鸭河工区分局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为切实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全市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化水平。8月2日上午,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议。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市局机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抽检科、执法稽查科、法制科,直属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315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保税区分局及鸭河工区分局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食品经营监管业务培训有关内容,并就现阶段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业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衔接,达到信息共享,源头治理。二是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要求,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定期完成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归集报送;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引领作用,培树一批典型市场。四是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宣传,督促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要做到制度上墙,信息公开,强化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普及大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会议同时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抓牢准出准入衔接,严把食用农产品的“入市关、质量关、追溯关、责任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培训会上,现场播放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食用农产品监管处孙建平处长的授课视频,培训主要从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两部门关于加强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要点三个方面对市场监管条线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把握重点进行了深入解析,内容针对性强,从多角度讲解了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衔接工作的具体内容,引导培训人员全面学习领会,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依法监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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