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假冒伪劣食品、白酒违法生产经营及食品浪费违法等重点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安龙县汪氏土酒厂(汪勇)白酒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到期未延续仍从事生产加工活动案
2023年4月11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安龙县万峰湖镇白岩村四组对该小作坊安龙县汪氏土酒厂(汪勇)进行小作坊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到期未延续且正在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小作坊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贞丰县臻滋味蛋糕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3年3月28日16时许,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贞丰县臻滋味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操作间食品柜内的草莓果肉馅、玫瑰草莓果肉馅(果酱)等11种食品以及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且存放点无“过期食品”方面内容标识。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11种食品以及食品原料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依法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贞丰县臻滋味蛋糕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贵州铭洋面业有限公司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案
2023年3月,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黔西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投诉举报贵州铭洋面业有限公司生产铁皮石斛挂面。铁皮石斛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为试点经营,该公司不是试点生产企业,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经核查该公司存在生产销售石斛挂面的行为,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望谟县湘鹏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9月30日,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望谟县湘鹏食品有限公司抽检该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经检验结果为“酸价(KOH)”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