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繁荣“夜经济”,推动文旅商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加强夜经济(经属地政府批准划定的夜市街区内的地摊经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群众餐饮消费满意度。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发布《夜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关于加强对夜经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饮食提醒,增强食品消费维权意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合法依规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筛查不漏户,做到规范管理“五到位”。对辖区夜市街区食品经营摊点进行规范,督促夜市街区内的食品经营摊贩做到《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或《安徽省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张贴到位,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到位,餐饮具消毒设施配备到位,统一制式的《进货查验登记表》《消毒记录表》《餐厨废弃物登记表》填写到位,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到位,并将“五到位”作为夜市街区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纳入“两个责任”管理之中,主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结合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两超?非”问题“随机查、随机检”活动、“食安守护”专项行动,加强对夜间经济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现场制售、散装食品销售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夯实监管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四是配合做好“二提供一设置”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活饮用水、提供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设置餐厨污水排放管道”工作。保障夜市街区食品经营摊点食品的环境卫生,对辖区夜市街区食品经营摊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夜间经济规模和投诉举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为夜经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