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我市多次持续出现高温天气,为消除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在贮存、售卖等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强化食品销售安全,特提示如下:
一、食品销售者强化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处于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洁、校准、维护,确保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鼓励在销售场所使用非敞开式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二、食品销售者定期对食品贮存、售卖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特别要确保贮存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腐、防尘等设施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能够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温度、湿度等条件要求;保持各场所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