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县、区局对全市8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宣传已正式施行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形成相应的记录。要求生产者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属地监管责任。依据《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建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度,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建立分工明晰、责任明确、权威高效、相互协调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全部下达书面整改意见,责任有关企业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利用分片包保、明查暗访、跟踪督办、风险会商等机制,督促各县区局深入排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重点业态或品种、重点区域的风险隐患情况“1+3”台账,及时督促问题隐患整改,隐患动态清零,逐项对账销号,坚决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