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请问是否可以将黄芪当初级农产品进行售卖,是否有经营场所(超市、药店)的限制?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如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不能作为食品原料进行加工制作,也不能作为食用农产品销售。
二、超市可以销售食用农产品。药店能否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