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2023年广东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0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五、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某记云吞店生产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2023年3月8日,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新区石潭镇某记云吞店生产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以及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某记云吞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待售的自制云吞皮、云吞,以及一小袋疑似硼砂的白色粉末。经查明,上述云吞皮、云吞中硼砂与硼酸(以硼酸计)含量分别为754mg/kg、507mg/kg,上述白色粉末为硼砂。当事人为了使云吞的口感更佳、销量更好,故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国家明文规定不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硼砂,通过门店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二条、《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第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立案侦查。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