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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8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五一”节假日期间,消费者外出旅游、宴会聚餐等食品相关消费将呈增长趋势。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五一”节假日期间,消费者外出旅游、宴会聚餐等食品相关消费将呈增长趋势。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01

  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到
 
  保证食品安全。严格履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的野菜、野蘑菇,严禁生产加工销售有毒野菜、野蘑菇。食品贮存和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每批次合格证明,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守信,文明经营,以人为本,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巾纸、打包盒、打包袋,有效提升消费者餐饮消费体验。
 
  制止餐饮浪费。把制止餐饮浪费贯穿于食材采购、存储、加工、供餐和厨余垃圾处理全过程,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配备“公勺公筷”、开展“光盘行动”,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节约用餐、剩菜打包、文明消费。
 
  02

  食品销售单位要做到
 
  保证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保证食品来源合法合规,质量可信可靠。保持经营环境整洁卫生,保证食品贮存、销售陈列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特殊食品专区销售,不宣称治疗、预防疾病,不做虚假宣传。临期食品设立专区分类管理,不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
 
  提高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周到细心。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消费者问题反馈渠道,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做好问题食品召回及处置。
 
  03

  广大消费者请注意
 
  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购买冷藏冷冻食品时查看贮存条件,不购买不按温度要求销售的食品,防止购买腐败变质食品,购买猪肉注意查验检疫合格证、肉质品合格证和非洲猪瘟报告,避免购买不明来源渠道的猪肉产品。购买保健食品时,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和注册号/备案号,切记保健食品不能预防和治疗疾病。
 
  居家就餐时,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刀、案要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加工禽、肉、蛋、奶等食物时,要充分烧熟煮透,尽量少制作凉拌菜。
 
  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笑脸(良好)”等级以上、使用餐食封签的餐饮单位就餐或订餐,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摊店、路边摊用餐。主动参与“光盘行动”,合理点餐,理性消费、剩菜打包,做文明就餐的践行者和监督者。
 
  野外活动时,切勿采食不认识的野果、野菜、野蘑菇。
 
  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者餐饮消费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单据、发票等有效凭证。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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