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局分管领导、市局相关科室、太原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负责人共3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前期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集中学习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办法》中的39条具体内容,围绕生产、销售、贮存、包装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帮助生产经营企业逐条梳理明确需要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记录和履行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并进行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正视检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产品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一要认清当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加强诚信经营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企业负责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三要自觉履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法定义务,切实把好质量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会后,各企业负责人签署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