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督促衡水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月2日至3月10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3家,排查问题隐患105个,下达书面责令改正书56份,立案查处3件。
从检查情况看,283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根据不同规模类型及风险情况,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但部分企业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未进行岗前培训;企业建立了“日管控”清单,但未对“日管控”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记录;企业存在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任命文件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