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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1  来源:西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初春季节,气候乍暖还寒,雨水增多,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是诺如病毒感染的高发期。近日,中国疾控中心发布诺如病毒家庭预防提示,“一般10月到来年3月是诺如病毒感染高发季节,人群普遍易感,聚集性疫情主要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为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初春季节,气候乍暖还寒,雨水增多,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是诺如病毒感染的高发期。近日,中国疾控中心发布诺如病毒家庭预防提示,“一般10月到来年3月是诺如病毒感染高发季节,人群普遍易感,聚集性疫情主要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为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积极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唯一。
 
  (二)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加工操作规范、食品留样、明厨亮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规范加工制作。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原材料。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禁止加工制售冷荤凉菜。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四)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二、学生要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学校和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让学生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三、做好应急处置
 
  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拨打12345市民专线进行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学校(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积极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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