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海东市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创城工作重要指标,与创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省食安办督查反馈问题强化工作措施,督促各县区及时进行问题整改,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推进。
01
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铺开。
为确保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重点督促指导民和、互助两县先行先试,深入摸排市场主体,规范建立包保主体台账、包保干部台账,落实包保责任,将不在包保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单独建立台账并予以标注,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在全市全面铺开。
02
增点扩面,落实主体包保责任。
在对照省食安办提供的19958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主体,落实领导干部包保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乐都、民和、平安、化隆等地将新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三小”食品经营主体同步纳入包保范围,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做到了包保任务提前落实,食品安全干部包保工作全覆盖。
03
提级管理,做到包保任务均衡。
在原有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1家A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根据食品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将18家B级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市级领导包保范围,进行提级管理。为解决基层干部包保主体数量多、包保任务重的问题,市食安办指导县、乡、村三级将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协管员纳入包保干部范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了各级领导干部包保任务均衡。
04
督导全面,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海东市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市食安办组织成立督导检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在对各县区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通过现场责令整改、下发《督办通知》等方式,督促县区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食药安办建立工作联系群,研究解答基层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向各县区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每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进度均衡、数据台账建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