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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甘孜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阶段调整,各地群体性聚餐活动逐步恢复,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阶段调整,各地群体性聚餐活动逐步恢复,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1.举办集体聚餐尽量在具有合法证照的酒店、宾馆、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场所。
 
  2.在其他场所举办集体聚餐的,加工场所和食品贮存应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他污染源,并事先进行环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3.食品及原料存放、粗加工、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烹调加工、备餐要合理分区。
 
  4.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牧区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举办前2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报备。
 
  5.乡(镇)和村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要对报备的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6.农牧区集体聚餐要加强野生菌、亚硝酸盐、自制泡酒、醇基燃料等食品安全宣传,严防误饮误食中毒。
 
  7.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当餐加工当餐食用,最大限度减少食品浪费。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供稿: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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