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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实行安全等级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6  来源:酒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月14日,酒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行业全面实行安全等级管理。
  2月14日,酒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行业全面实行安全等级管理。
 
  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等级按照安全状况分为低风险(A)、较低风险(B)、中风险(C)、高风险(D)四个等级。低风险(A)等级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实行“双随机”抽查,较低风险(B)等级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中风险(C)等级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高风险(D)等级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公安、住建、商务、卫健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经营过程进行动态评价,并及时将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等级情况进行信息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不断推进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经营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提升安全服务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为托管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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