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突出四项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 、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全市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所有发证企业100%配备食品安全员。
二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下发《2023年度全市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执法)计划》,落实市局案件线索交办制度,突出分类指导网格化监管。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规范运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开展监督检查,移动端使用率达到70%。
三是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围绕节日热销食品,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农村地区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广运用全国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一户一档数字化、溯源信息动态化、系统使用便利化、监管数据集成化”,促进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提档升级。突出加强“一枚蛋、一只鸡、两盘肉、三颗菜、四条鱼”等11个重点品种进入农批市场的食品安全查验把关。
四是夯实食品流通监管基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员、快检员培训,加大“你送我检”开展频次。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开展调研,适时完善我市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度。配合省局完成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和第三方冷库备案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总局备案系统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