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
(一)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对照《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逐条逐项进行全方位自查整改,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控制、规范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配送等重要关口,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放心用餐环境。
(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要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
(三)校园周边餐饮店、小经营店和小卖部要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破损、标签标示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能再食用的食材和食品,自觉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力促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强送餐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
二、做好岗前培训,落实健康管理
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要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健康管理。开学供餐前应及时召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员工)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强调食品安全责任。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三、规范加工制作,保障供餐安全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四、倡导节约理念,文明健康用餐
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日常就餐时厉行节约、科学饮食,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引导青少年爱惜粮食,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