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各方面骨干力量,开展《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起草工作。2月7日上午,省局副局长陈琪宏、二级巡视员冯兴汉专程看望了起草专班的全体同志,听取了进展情况汇报和后续工作安排。
陈琪宏充分肯定了前阶段起草专班取得的成效,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指出,《条例》是由省局负责起草的2023年省人大正式立法项目,是唯一列入省人代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了相关处室业务骨干,并邀请南师大法学院、设区市局高水平专家参与集中起草工作。沈海斌局长多次对《条例》起草工作作出指示,指出食品安全工作专业性强、关联性广、地域性突出,在规范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的大环境下,迫切需要对《食品安全法》进行细化补充,从法治层面规范解决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中痛点和难点问题。
陈琪宏指出,我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近年来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形成了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亟待总结固化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陈琪宏要求,要充分结合上级精神、基层呼声和专家意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起草论证:一是高标准。既高瞻远瞩,又系统集成,借鉴吸收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各省市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做法。二是有特色。立足我省实际,融合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凸显“江苏特色”“江苏经验”。三是重实用。出台的《条例》要接地气,一方面受大多数市场主体和监管执法人员欢迎,有效推动食品行业良性发展;另一方面让广大群众有获得感,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四是快进度。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相关部门应做好统筹、通力协作,务必在时限内完成各项规定动作。
陈琪宏指出,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条例》起草。第一阶段要力求全面周全,将食品安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通过本次立法进行完整、全面地落实反馈;第二阶段要反复征求意见,面向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条线、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全方位、分层次、多角度听取意见;第三阶段要精心打磨文稿,完整体现立法目的和意义,精准规范法条用语,高质量完成《条例》编写。
省局法规处和食品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供稿:食品协调处、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