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食品湿粉类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除湿粉类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节前检查,督促湿粉类食品生产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检查行动围绕《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DBS44/017-2021)要求,主要针对前期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对企业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验室等场所进行“回头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重点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同时强调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性,督促企业规范标签标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强化微生物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同守护湿粉类食品安全。
针对检查发现的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记录不完善、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清洁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生产企业切实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