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消费者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消费者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01
 
  购买食品、外出用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购物或用餐,并主动索取和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长江流域渔获物、野生蘑菇及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食品。
 
  02
 
  外出就餐时,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健康,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提出更换要求。集体聚餐时,要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注意“合理点餐”、“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避免餐饮浪费。
 
  03
 
  网络订餐时,应选购线上评价较好且线下资质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破损;订购的半成品餐食,要按照不同食材品种的加工要求,做到烧熟煮透后尽快食用。
 
  04
 
  践行“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传统美德,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餐后剩菜剩饭,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要确认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并彻底加热。
 
  05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集聚。节日期间,如有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供稿科室:餐饮科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