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403号(医疗卫生类4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中国特色的“农产品处方”公共卫生策略的提案》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合理膳食是健康的基础。我委高度重视营养健康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17个部门组建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统筹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标准,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食物和人群监测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满足人群营养健康需求。大力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水平。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开展我国特色的农产品处方的公共卫生政策。
一是积极推动营养监测、营养干预和营养科普等内容纳入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国家建立营养状况监测制度,开展营养知识普及,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计划,开展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
二是不断完善营养改善和慢性病防治相关支持性政策。《“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等明确提出,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施学生、老年人群等不同人群营养改善行动,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
三是持续开展食物成分及消费状况和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我委组织疾控机构定期开展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等,总结分析我国居民膳食与营养、常见慢性病患病状况以及蔬菜水果等食物摄入与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为加强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二)关于鼓励当地的医疗机构或者社区医院开设营养或者食疗门诊并与当地农产品销售点形成合作。
一是支持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室和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建设。2022年3月,我委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组织遴选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动提升临床营养相关医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营养在临床治疗中的支持作用。
二是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支撑多种消费场景。2022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推动建立涵盖田头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2019年以来至今,与17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21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在产销带动、物流集散、价格形成、品牌创建、保障公益和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印发《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会同原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倡议书》。近年来,发挥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平台作用,依托“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联盟”,聚焦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和脱贫地区,开展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活动,创新形式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截至2021年底,已开展38场产销对接活动,四分之三以上贫困县参加,累计签约额超500亿元。
(三)关于给予参与对象针对性的营养和饮食以及相关的健康生活方式教育。
近年来,我委以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鼓励和指导合理膳食。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为核心,提出“食物多样?合理搭配”、“多吃蔬果、奶类、全谷、大豆”等8条平衡膳食核心准则。组织出版《国民营养科普丛书》(10册),针对全生命周期人群和慢性疾病患者营养需求,提出膳食指导和身体活动建议,解答常见食品安全与营养问题及误区。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研究“农产品处方”等公共卫生政策措施可行性。同时抓好现有措施的落实,加强临床营养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常态化。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推进“三品一标”建设,着力提升农产品品质。推动形成国家级、区域性和田头三级产地市场体系,实施好冷链物流和“互联网+”出村进城两大工程,打通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双渠道,健全流通体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