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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督导检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0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相关领域专家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员等组成督查组,对银川市本级及各分(县)局的46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基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相关领域专家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员等组成督查组,对银川市本级及各分(县)局的46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基础。
 
  督导组严格对标《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明查点位检查规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逐条逐项落实创建标准,并就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进行重点强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切实履行好职责,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督导组指出,一是注重典型引路。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内容,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改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持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措施,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创新成果。三是严格监管执法。把企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或《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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