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总局答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关于咨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颁布,请问是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企业以外的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颁布,请问是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企业以外的单位?

  答:
 
  您好!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等请按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协调司  时间:2022-12-06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