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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第69期】山东冠县:健全体系队伍明确职责任务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2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冠县是农业生产大县和“菜篮子”产品大县。多年来,该县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促进农业品牌打造、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摆在重要位置,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特别是体系队伍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保障,不断健全乡镇和村级工作体系队伍,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冠县是农业生产大县和“菜篮子”产品大县。多年来,该县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促进农业品牌打造、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摆在重要位置,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特别是体系队伍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保障,不断健全乡镇和村级工作体系队伍,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一、完善体系,健全队伍。全县各乡镇(街道)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安排1-2名专职监管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技术指导、巡查检查、速测把关等工作,每个监管办公室都配备农残检测室、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便于乡镇监管人员实施巡查检查和抽样速测。积极健全协管员队伍,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落实村级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每个村庄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县级财政设立专项对协管员进行补贴。同时,以省市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主动创新求变,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和动物防疫员一并考虑进行改革,把两项资金和任务进行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和动物防疫员合二为一,更名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和动物防疫员,从社会招聘专门技术人员组建专职队伍,每人每月除缴纳“三险一金”外,每月由之前少量补贴提高到3000元,工作待遇和积极性都大幅提升,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工作效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村级协管员五项职责。一是技术指导。负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落实休药期间隔期要求。二是巡查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种植主体实施全覆盖日常巡查,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每年不少于4次,种植户每年不少于2次,对重点监管主体加大巡查频次。三是信息上报。收集并上报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上市、技术指导、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生产主体用药、农产品储存、保鲜和运输环节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等信息。四是协助抽样。一方面协助乡镇监管员完成随机抽检任务,确保抽检科学有效,另一方面根据辖区内农产品上市情况,定期采集样品送乡镇监管机构进行快速检测。五是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指导生产主体在认真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基础上,真实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协助乡镇监管员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制定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和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乡镇(街道)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专职协管员原则上在农安办或畜牧兽医站集中办公,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业无关的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实行奖惩进退制度,由县农业农村局从法律法规、档案资料、工作落实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价结果与工作补助挂钩,在每人平均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拿出600元用作绩效补助,按考核成绩再分配,对工作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和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或连续两次考核总成绩后3名的,调整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和动物防疫员队伍,以严格的管理和业绩考核,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和防疫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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