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组织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监管,对新发放工业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行例行检查,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撤销生产许可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质量隐患问题企业进行质量指导帮扶,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01
对食品相关产品新获证企业组织例行检查
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等,组织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审批获证企业的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员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项目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2022年对48家食品相关产品新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了例行检查,对5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工业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撤销处理。
02
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餐具洗涤剂、塑料购物袋、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食品用塑料包装工具、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制品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79家企业的370批次产品,发现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4%。不合格产品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
03
充分运用风控系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全区正常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全部纳入自治区市场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进行日常化监管,督促企业按照风险管控点开展自查自纠,助力企业及时化解质量风险。截至目前全区155个正常经营获证生产企业对风险点开展24978次自查,企业自查率100%。
04
组织开展质量提升“一企一策”精准帮扶
针对自治区监督抽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建议书》制度,积极帮助企业“一企一策”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改进生产工艺。突出“自治区产品质量专家指导帮扶”和“查找解决质量问题隐患”并行,组织自治区质检院专家深入食品相关产品中小微生产企业,实地进行质量指导帮扶,在发现指出隐患的同时帮助解决技术问题,对企业质量管理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现督导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来源:质量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