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平凉市食药安委办紧密围绕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组建专班在统筹做好“包保责任制”主体分级、层次对应等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培训、调度、督导、通报等措施,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印发了《平凉市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针对《规定》重点内容,强化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抓好新规的落实;二是对标企业划分标准,明确“双配备”的主体范围;三是统一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日管控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周排查检查记录表》《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三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A、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双配备”576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576名,食品安全员582名。C、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员的配备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