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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七十三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0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七十三批)。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七十三批),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招远市丽玲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8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丽玲超市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采购的南瓜子味雪花酥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连彬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8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连彬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的好趣味点心面,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尹某春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8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尹某春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加钙特香火腿肠,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坤梅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坤梅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玉米热狗肠,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留仙庄农家乐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留仙庄农家乐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肉粒多特级火腿肠,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文永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文永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肘花火腿,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春叶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春叶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喜之郎沾粉果冻,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曹某飞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曹某飞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雪海梅乡草莓干,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春静商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2022年7月1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春静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怡寳”牌饮用纯净水,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腾跃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9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腾跃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红烧牛肉面,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桂玲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9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桂玲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香辣牛肉面,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金玉街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9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金玉街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红烧牛肉面,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山东阳光润禾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案
 
  2022年6月6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山东阳光润禾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不齐全。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春发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案
 
  2022年6月7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烟台春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王某霞批发部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2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王某霞批发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货架上摆放的老村长白酒,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南招百货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南招百货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青岛啤酒,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齐山镇培源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齐山镇培源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娃哈哈AD钙奶饮料,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云芬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云芬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奥利奥夹心饼干,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界沟商店从事食品销售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界沟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从事食品销售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英兰商店从事食品销售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英兰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从事食品销售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连亭商店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连亭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销售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凤仙商店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凤仙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销售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东记小吃店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9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东记小吃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西府顺水”风味汤料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学院茶餐厅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9月1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学院茶餐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茶餐厅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众旺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众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海天金字装黄豆酱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隆化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隆化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加钙特香王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小邹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1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小邹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美汁源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小史便利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8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小史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元气森林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晓松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晓松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龙大肉食”牌果木烤火腿肠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桥南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桥南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金锣”牌肘花火腿,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太红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太红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金锣”牌老式培根风味火腿,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文芳商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14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文芳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金锣”牌肘花火腿,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佳利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佳利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广式迷你月饼,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鱼香侠饭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鱼香侠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采购黑鱼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李师傅肉夹馍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1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李师傅肉夹馍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采购猪前肘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老张家过桥米线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1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老张家过桥米线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采购米线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壹零壹比萨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26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壹零壹比萨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丘比千岛酱,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温泉路伊清阁牛肉面馆五店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7月26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温泉路伊清阁牛肉面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大窑荔爱饮料,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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