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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查快处疫情期间哄抬猪肉价格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9  来源: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2年11月7日下午6时许,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南剑小区老地方超市猪肉、猪排骨涨价”的举报,立即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超市通过线上销售平台(甄选平台)销售的猪肉、猪排骨大幅调价。
  2022年11月7日下午6时许,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南剑小区老地方超市猪肉、猪排骨涨价”的举报,立即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老地方超市通过线上销售平台(甄选平台)销售的精品排骨、后腿肉、五花肉从11月7日中午12点以后分别开始调价到63.6元/斤、49.6元/斤、49.8元/斤,上述猪肉类产品平时的价格分别为28元/斤、22.5元/斤、24元/斤,共销售12份精品排骨、2份后腿肉、3份五花肉(每份为1斤),销售金额为1911.8元,违法所得为558.8元。11月8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立即恢复原价、退回给消费者多收价款558.8元并顶格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2794元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疫情期间民生商品价格予以高度关注,一旦发现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所需。
 
  欢迎广大市民发现有关线索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撰稿: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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