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召开。会上指出,扬州将着力推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全链条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织密“防护网”、把牢安全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全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学康码”保证配餐一码看清、餐餐放心
切配间、冷冻库、烹饪间、检测室……当天下午,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仪征化纤食品开发公司,实地感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
“今年起,我们率先试点了仪征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推出的‘学康码’,扫一扫‘学康码’就可以看到一周菜谱、菜品来源、从业人员情况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仪征化纤食品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贴在送餐保温箱上的“学康码”,实现学校配餐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让老师和家长一码看清、餐餐放心。
和仪征化纤食品开发公司一样,目前,我市共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3家,其中11家餐饮配送单位,为全市69所学校提供5万余份学生餐。
“相对于其他餐饮经营业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用人群庞大且集中,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且涉及环节多,从加工好到消费者食用的间隔时间长。因此,整个过程规范化至关重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洪昊表示。
送餐食品安全监管有明确规范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实施准入管理、保障食材安全、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教育培训和严格责任追究等多方面进行规范。
《指导意见》明确,供餐单位除了要符合许可资质、场所、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方面基本要求外,还要同时具备采用“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建立或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认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展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接受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近3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过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以便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科学配餐等条件。
“对已签订供餐合同并已供餐的,经整改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应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之续签。”
供餐单位采购食材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原材料应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先用原则。加工制作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按标识区分使用,确保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等。
《指导意见》强调,对检查发现校外供餐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其供餐资质。
首批11名食品安全总监正式上岗
现场会上,扬州市首批11名食品安全总监正式上岗。这批食品安全总监,均以企业名义授予正式任命书,并规定相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即将于11月1日实施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以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要由企业副总以上级别的职位人员担任。
洪昊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流通、生产和加工企业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制定出台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安全总监单列管理,不定期开展培训、警示教育、抽查考核等,并加大力度检查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