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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署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宣贯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1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即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 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引导督促全省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食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和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专题部署全省深入开展展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宣贯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即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 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引导督促全省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食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和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专题部署全省深入开展展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宣贯培训。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有利于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积极营造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要紧盯《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行这个时间节点,结合当前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全省食品经营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我省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省局将依托“赣溯源”功能体系,围绕做好《规定》的宣贯与解读,重点针对食品经营企业(含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企业、连锁企业总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下同)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相关从业人员和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经营监管机构的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线上集中培训,要求各地要强化引导督促,力争在2022年10月30日前,通知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参训,同时也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扎实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全面促进《规定》各项要求在食品经营企业早日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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