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食品小作坊监管100%覆盖,对全市667家获证食品小作坊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监督食品小作坊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超限量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回收原料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同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省、市、县(区)三级每年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监督抽检全覆盖。
此外,还对食品摊贩100%进入划定区集中经营,配合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疏导、便民、统筹规划原则,在不影响安全、交通、环保等条件下,划定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2个,64家食品摊贩进入集中区经营,取得《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建立一户一档信用档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该局还对小餐饮100%纳入网格化管理,全市79个农村基层市场监管所对3630家取得《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的经营户实行网格化监管,采取“明确人员、明确区域、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确保监管不留空白。指导经营者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确保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