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蟹卡蟹券销售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螃蟹市场健康发展,遏制蟹卡蟹券销售虚高价格、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市局多措并举加强蟹卡蟹券销售行为监管。拟制《杜绝虚标价格提倡诚信经营对蟹卡蟹券销售经营者的提醒函》,提醒各蟹卡蟹券销售经营者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对销售价格超过1000元/盒的蟹卡蟹券实行重点监管,督促经营者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注螃蟹价格、重量、数量等信息,不得以数字、代码、型号等代替标价,误导消费者。不得有虚构被比较价格、虚假折价减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实际提货螃蟹净重不得低于蟹卡蟹券标示重量。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国庆节前市场巡查,加大对各蟹卡蟹券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