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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6  来源: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正确购买、饮用白酒,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提示。
  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正确购买、饮用白酒,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提示。
 
  一、《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食品小摊点不得销售散装白酒。
 
  二、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切勿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白酒。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三、家庭自酿白酒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四、甲醇、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应标贴明显标识单独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五、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六、发现白酒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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