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蛙类水产品经营行为,确保蛙类水产品食用安全,5月以来,我局全面开展了蛙类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主体包括销售蛙类水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店等。整治开展以来,抽检合格率明显上升,风险检测层层传导至养殖产地,无纸化交易初见规模。
建章立制规范先行
出台《新农都水产市场蛙类水产品入市要求》,将进货查验、批批检、浙食链、不合格处置等行为进行细化要求:入场前预检测,检测合格方能进场;进货报备和出货交易均使用“浙食链”进行交易;市场方加大对蛙类水产品的高风险项目的抽样检测覆盖力度。
约谈指导全面排查
新农都水产品批发市场是区内蛙类水产品的主要进货源,因此,我局将新农都水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对市场举办方以及蛙类水产品经营户进行行政约谈,重点对蛙类水产品抽检情况、市场举办方是否履行入市查验义务、经营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基层所(分局)与辖区内蛙类水产品经营主体逐一签订行政告知书,切实提高经营户规范经营意识。
突击检查震慑有力
整治期间,我局采取“四不二直”检查法,突击检查市场主办方及经营户对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对经营户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形成威慑。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开展深夜突击检查6次,监督抽检13批次,1批次不合格预申请异议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