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区流通领域“临期食品”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临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高新区分局坚持多措并举,以园区中小型超市、放心超市承诺示范店为重点单位,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严厉打击篡改日期以次充好、未按规定集中陈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
一是召开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培训会。会上对市局印发的《宿州市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试行)》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重视程度,引导强化经营者树立临期食品风险意识。
二是实施临期食品警示管理制度。结合园区实际指导中小型超市、放心超市承诺示范店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字样并向消费者提示:“请在有效期前食用”,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是实行食品经营企业定期开展食品保质期自查工作。积极指导督促园区超市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开市时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对“临期”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进行销售。其他食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查。每天闭市前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再次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但当天保质期到期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出货架,并按规定处理。
四是突出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工作。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面包、液态奶、饮料等保质期较短的高风险食品。对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坚持有报必查、有举必究的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构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分局共出动人员 110人次,检查各类超市56 家次,统一制作“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标识牌35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有效提高了经营者对临期食品规范经营的意识,净化了园区食品安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