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临近,为督促粽子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粽子生产企业公开承诺活动。五芳斋、知味观、诸老大等114家省内粽子生产企业均签署“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企业都公开承诺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原辅材料进厂查验制度;要依法依规标注产品标签,不含虚假内容;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包装加赋“浙食链”溯源码;企业都表示要认真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粽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粽子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管理。不采购返青和增香处理的粽叶;不使用过期原料、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不掺杂掺假;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三、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部通过国家食安员考核;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
四、依法依规标注产品标签。标签标识内容真实、清楚、易于辨识,不含虚假内容,不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将粽子生产销售信息录入“浙食链”系统,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赋“浙食链”溯源码。
六、认真、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组织问题产品召回,并承担法定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 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