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包括8个专项,资金共计455115万元。
按照方案,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分别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113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资金23485万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专项资金(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25000万元、农田建设专项资金918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630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9220万元、脱贫县“三员”生活补助5200万元及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专项资金2975万元。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此次提前下达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专项(2021年度)资金36886万元。9个专项资金总计492001万元。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旱作雨养、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同时开展实施农机深松及全程机械化示范,支持省级农业对外开放、渔业产业发展、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农药减量增效技术集成示范、地膜回收利用试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体系建设等。畜禽良繁体系建设及统计监测、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普查及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开展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省财政直管县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
农业节水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我省开展农作物旱作雨养和滴灌、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2022年全省共补助实施旱作雨养种植面积26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新增农业节水量3.25亿立方米。
农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我省农田基础生产能力。
大气污染防治(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资金,重点支持开展“畜禽粪污+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建设,推进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引导秸秆离田能源化利用。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振兴示范区、乡村节水示范区建设。
脱贫县“三员”生活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全省62个脱贫县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发放。
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滴灌、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示范。
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专项资金(2021年度),重点用于支持渔业水产产业发展、渔船渔港综合保障及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