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2022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公布命名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第一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贺州市、河池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柳城县、鹿寨县、阳朔县、平乐县、灵川县、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蒙山县、桂平市、平南县、南丹县、合山市、武宣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
此次命名公布新一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是在各地自查推荐基础上,自治区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开展了评审验收,经现场考核和社会公示等工作,由自治区食安委决定命名的。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食品安全方面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新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坚持把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食安广西12345N“工作思路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出台了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考核评价标准细则》和《现场评审操作指南》等,在确定评价标准、落实各方责任、突出群众满意、实行动态管理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压力传导、跟踪评价,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力推动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发展。
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党委政府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为抓手,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产管结合,推动社会共治,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了当地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力促进了各地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各地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日益增强。
据了解,南宁市、钦州市于2018年被命名为第一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前共有9个”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13个”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有5个设区市和31个县(市)正在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其中南宁市、钦州市年底前接受国家验收。